关于万达##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致万达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拟为贵公司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促进委托事务的顺利开展,我们向贵公司提出本所为上述事宜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由于本方案是在本所对贵公司初步了解,在我们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因掌握的情况比较有限,在正式开展工作后,本所将通过对贵公司的深入了解和服务需求,作适当调整。
一、工作程序
1、贵公司确定1-2名技术部门人员,由承办律师与其共同组成知识产权申办组;
2、承办律师结合服务项目与公司技术部门尽快开展尽职调查;
3、律师事务所和贵公司公司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出具可行性调研报告;
4、律师事务所负责约请权威机构和专业人员完成知识产权申请可行性评估;
5、向国家相关机构提出申请或提出改进意见;
6、根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见附件)确定的工作范围,开展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工作。
二.工作周期
第一阶段:成立工作联络组、律师进驻公司集中开展尽职调查;
根据贵公司计划和对项目时间的要求,同时为保证此项工作得以顺利有序进行,应由双方人员组成工作联络组,与律师工作对接。
为完成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律师首先进行尽职调查,以了解企业现状,对所涉及的事实进行了解、甄别,收集分析、评价和判断,为知识产权申报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素材(一个月)。
第二阶段:与贵公司共同拟定专利和商标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公司高管层同意后,由律师事务所约请权威机构和专业人员作出评估(三个月)。
第三阶段:代为撰写专利权利说明及商标申请书,协助完成申请过程所需要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六个月时间)。
第四阶段:研究、提出、并制定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草案;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说明:
以上工作计划系根据工作内容要求的设想制定,工作进程可能会因出现的种种情况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发生变化。此外,上述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可交叉进行,可在顺序上进行灵活调整。
三.律师项目工作组
我所指派三至五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主要律师为:
聂晓东 律师 电话:13700540700
张** 律师(专利代理人)
李** 律师(商标代理人)
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为聂晓东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进展情况,项目小组的律师可能做出一定的调整。
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