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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使用规定分则
发布日期:2012-12-29    作者:连会有律师
 
第三十六条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三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97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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