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司考法制史: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
发布日期:2012-12-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英国法
1.英国法的渊源
①判例法(包括普通法与衡平法)的最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
②普通法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
③衡平法赋予了法官很大自由裁量权。
④衡平法以普通法为基础,是“补偿法”制度。
⑤普通法与衡平法冲突时,衡平法优先。17世纪初,普通法院法官科克和衡平法院大法官的冲突最后确立了“衡平法优先的原则”,直到1875年,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并立一直是英国法的显著特色。
⑥制定法的重要性低于判例法,但效力高于判例法。
⑦制定法包括欧盟法、国会立法、委托立法,其中国会立法是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基本立法”。
3.英国以上议院为实际上的最高法院。
4.英国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亨利二世时期通过《克拉灵顿诏令》《温莎诏令》等一系列命令,确立了陪审制,并将巡回审判制度化。陪审团只负责裁决案件的事实问题。
5.英国实行对抗制的诉讼;英国律师分为两大类: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近年来司法制度的改革使得这种分类不再明显。
(二)美国法
1.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2.美国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
3.美国创设立违宪的司法审查制度(马布里诉麦迪逊案)。
4.美国创造了缓刑制度。
5.美国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
(三)法国法
1.法国1789年《人权与公民权利宣告》 (《人权宣言》)。
①《人权宣言》第一次明确而系统的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是建立资产阶段统治的纲领性文件。
②《人权宣言》奠定了法国宪政制度的基础。
③《人权宣言》是多部法国的序言。
2.法国宪法①法国是资产阶级国家中制宪最多的国家之一。
②法国有代表性的宪法有:1791年宪法、1875年宪法和1946年宪法、1958年宪法。
③1791年宪法(君主立宪的三权分立政体:公民划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
④1875年宪法(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责任内阁制)。
⑤1875年宪法上的“参事院”既是咨议机关,又是最高行政法院。
3.《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
①立法精神: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
②四大基本原则:权利平等、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契约自由;过失责任。
③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
④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
(四)德国法
1.《德国民法典》在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次全面规定法人制度,是最有影响力的民法典之一。
2.1877年《德国法院组织法》确立了司法独立原则。
(五)日本法
1.1889年“明治宪法”是钦定宪法。
2.1947年“和平宪法”(责任内阁制;放弃战争权,仅保留自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