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部位旧伤复发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2-12-21    作者:董作义律师
  刘某是造纸厂的一名工龄为30年的工人,现在年龄49岁。曾于2002年11月1日因公办事被汽车撞伤,并2003年8月交通队让肇事者对其进行赔偿,现在已经了结,并且其被工厂定为工伤。但是现在,病情又有复发。
  请问:工厂是否100%给予报销医疗费?他能否提前退休?
  答:工伤部位旧伤复发,应该给予100%医疗费报销;我国现有法律政策没有规定工伤职工可以提前退休,但是破产企业的职工例外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