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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主权利与从权利
发布日期:2012-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区分标准:能否独立存在。

1.主权利,指在相互关联的几项民事权利中,不依赖于其他权利就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

2.从权利,指在相互关联的几项民事权利中,不能独立存在而从属于主权利的权利。

例如:需役地所有权人的所有权为主权利;地役权为从权利。再比如:主债权为主权利;担保物权、保证债权为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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