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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律部门
发布日期:2012-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法律部门

1.法律部门的含义

法律部门,也称为部门法,是按一定标准和原则划分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1)主要标准:调整对象;

(2)次要标准:调整方法。

3.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

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二者并不是一个概念,它们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4.公法、私法与社会法

(1)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私人利益的法律”。

(2)私法是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立财产所有权,保障自身利益追求的法律,如民法、商法。

(3)公法是利用国家权力,宏观调整社会财富分配,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的法律,如行政法、刑法、诉讼法。

(4)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社会化现象的出现,又形成了一种新的法律即社会法,如社会保障法。

(5)公法、私法与社会法在调整方法、调整方式、法的本位、价值目标等方面存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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