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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庭审质证小技巧
发布日期:2012-12-10    作者:徐涛律师
在刑事辩护的庭审过程中,质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展示你的辩护事实,提前发表你的辩护观点,之后的辩论环节实质上也是总结你质证当中所已经发表的观点。
  但实务中常常存在质证效果不佳的情况,如辩护人质证被打断、证据繁多导致逻辑不清、脱离证据提前辩论等等情况,最终导致质证环节枯燥贫乏、词不达意。因此,一名合格的律师在质证环节中应做到有条不紊、思维清晰、观点明确。具体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做好庭前阅卷工作,反复阅读证据材料,准备好庭审质证意见。这是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第二、面对纷繁复杂的证据,可以将证据按照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类型进行分类做好证据名称、证明事实、证据类型的简单记录,以防止陷入有证据却无法抓住关键、形成完整证据链的困境;
  第三、从支持自己的辩护观点、证明案件事实的角度,可以考虑将公诉人所提出的证据顺序进行重列排序,避免被公诉人“牵引”被动质证;
  第四、紧扣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进行质证,避免将质证变成不具有专业性的“口水仗”,不但达不到质证的作用,同时也影响整个庭审辩护工作的效果。因此,不要将公诉方当作无尽陈词的对象,更不能当作“敌人”进行反驳攻击;
  第五、紧扣证据,不要将辩论提前。唯恐没有表达自己观点机会,只会让你失去更多的机会。庭审不是一场已经排好的戏,所以必然会有新情况,这时作为一名辩护律师、被告人的“希望”,应该更加冷静、思路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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