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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广告经营企业须知(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申请设立广告经营企业须知
办事依据 1、申请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拟开展广告经营业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应向市工商局广告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办理的报告。申请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对专业技术人员、拟用设备、资金、场地、广告业务市场预测等方面综合情况的陈述及申请开展的广告经营范围等。 

2、领取并认真填写《广告经营单位登记申请书》,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公司章程; 

(5)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公司住所证明; 

(7)公司从业人员的学历证明及《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广告审查员证》。

3、上述材料齐备后,广告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广字[1995]第155号关于印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资质标准及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的通知要求,审查并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由申请人持《广告经营许可证》在市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

4、申请人将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一份送交广告管理部门。

5、广告经营单位凭“广告经营许可证”每年一季度到市工商局广告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办事流程图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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