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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资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及其他内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2-12-04    作者:徐涛律师
内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0万元 - 咨询、服务性公司;

  50万元 - 以生产经营为主、以商品销售批发、贸易为主;软件等科技开发销售等。

  100万元 - 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饮食业的公司;

  200万元 - 仓储业公司;

  500万元 - 建筑房地产业公司;

  1000万元以上 - 发起式股份有限公司或投资性公司;

  其中固定资产不少于3500万元; 募集式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元;

  内资企业的期限及终止

  中国一般贸易型、生产型的内资企业期限是10年到30年(有可能会更长)。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经过申请也可以批准。如果投资额较大的项目,建设期限较长、投资回报率较低的项目,生产复杂产品,需要具有先进的关键技术的项目,还有生产具有国际性竞争力的项目,这些内资企业的期限可以延长至50年。通过国务院特别审批的个别项目,期限可以延长至50年以上。

  内资企业在以下情况下终止,如,由于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维持经营、或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等。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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