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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发现妻子还有一套房怎么分割
发布日期:2012-11-29    作者:徐涛律师
因怀疑妻子孙某红杏出墙,薛某与孙某结婚不到三年,夫妻关系即已濒临破裂。闹离婚的双方在为财产分割争论不休时,薛某意外地发现孙某在外地还有一处房产,而这套房产竟然是孙某在婚后取得的。近日,薛某电话咨询了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想让值班律师帮他分析能否分得这套房的一半产权。
                                         结婚不到一年就要离婚
    同是外乡人的薛某与孙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双双来到苏州,在市区租了一间小屋,开始了打工生活,擅长精加工的薛某很快就在一家机械制造厂站稳了脚跟。
    孙某先是在一家工厂当操作工,因嫌工作太累便辞职,后来进了一家培训学校学习美容,成了一名美容师。婚后一年多,薛某发现孙某越来越注重打扮,自己加班回来,家里也经常没人,平时孙某在家打电话、发短信也是躲躲闪闪。薛某怀疑孙某外面有人,便开始留心起来,可是多方调查,却是查无实据。薛某和孙某的关系渐渐恶化,双方时常发生吵闹,甚至打斗,这样持续了近一年后,孙某提出离婚。
    协议离婚时,双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又发生了激烈争议,先是薛某提出双方在苏州打工已近三年,存款绝不止孙某说的那么多。孙某则指出,虽然薛某婚前在老家买房时付了三成首付,但是婚后贷款却是由夫妻共同来还的,老家的房子应分给她一半。薛某反驳说,老家的房子为自己婚前所买,房产证上也只有自己的名字,贷款都是从自己的工资里还的,因此房子与孙某无关。
                          意外发现妻子还有一套房
    就在双方为老家的房子问题争执不下时,薛某竟有了意外发现。因怀疑妻子藏私房钱,薛某趁孙某上班之际,将孙某个人珍藏的一个小箱子撬开,查找是否还有其他存折。
    没想到,箱子打开后,里面除了一些金银首饰外,竟还有一本房产证和一本土地使用权证,证件上赫然写着孙某的名字,而发证的时间竟然还不到一年。等到孙某下班回家,愤怒的薛某拿着房产证厉声质问孙某原委。孙某一开始闭口不言,后来薛某问急了,就大声说道,“是别人送我的,与你无关! ”薛某则破口大骂。孙某拼命想夺回房产证,薛某就是不给,气极的孙某收拾行李,离开了出租屋。拿着妻子的房产证,在家苦思冥想数日不得其解的薛某,将电话打进了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值班律师能帮他解答疑问。
    律师为两套房产分割支招
    值班律师在听了薛某的介绍后,先是对薛某在老家的房产分割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此套房产的三成首付是薛某所付,且房产证于婚前取得,写的是薛某的名字,故而此套房产应归薛某所有。但双方在婚后用于支付的房贷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将贷款部分返还给孙某一半,同时如果婚后该套房产升值较多,还应对孙某作出适当补偿。
    对于孙某突然冒出的在外地的房产,律师认为鉴于没有其他证据加以印证,所以不能单凭房产证就认为孙某对婚姻不忠,毕竟房产也有可能是孙某自己买的。当然,如果是孙某买的,则不论用的钱是孙某个人的还是夫妻共有的,薛某都有权分得一半。如果房产确系孙某获赠的,且赠与人并非孙某所谓的情人,而是朋友或亲戚,薛某能否分得房产则要看赠与人的意思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赠财产时,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则该财产属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因此,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孙某房产时,有明确的书面证据载明只是赠与孙某一人,则薛某无权参与分割此套房产。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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