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贸团组
1、申报材料
(1)邀请单位的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
(5)符合下列条件的被邀请人,可申请半年有效多次签证通知并提供相应材料:
a) 在宁有投资者;
b) 在宁公司的国外母公司管理人员;
c)为执行合同需经常来华人员(附合同复印件);
d)来宁工作人员(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
2、申报程序
邀请单位填写南京市申办签证通知审批表,邀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领导签名盖章后,向市外办申办。(南京市申办签证通知审批表可在出国服务栏目下的相关表格中下载)
二、非经贸团组
非经贸团组指邀请外国人来华进行文化、体育、教育、友城等非经贸方面的交流活动的外国团组和人士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