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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核准 (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地点 丰富路127号住房保障处
联系电话 服务电话:84221325
监督投诉电话:84221331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4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39个工作日
办事程序        
办理依据
法律依据:
  《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第四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管理由市、区房改办分级负责,市房改办负责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复审申购家庭条件,组织供应;区房改办负责受理申购家庭的申请、初审和组织供应。
  低收入家庭和国有土地被拆迁困难家庭由区房改办受理申请,初审后报市房改办复审;集体土地上被拆迁家庭由区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受理申请,审核后报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报市房改办备案。

相关表格下载:


南京市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南京市被拆迁住房困难户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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