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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如何申领驾驶证(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现役军人初次申领地方驾驶证申办手续如下: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贴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到区、县级以上医院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医院盖章),并填写《机动车驾驶员采集表》;

 

2、填写《机动车教练员证申请表》,贴教练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教练员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教练员需具备教练车型5年以上驾驶经历(限地方驾驶证);

 

3、现役军人、武装警察凭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必须注明18位的军人身份证号以及在宁的居住地址)以及填写好的表格到车管所二楼大厅36、37号窗口办理报名手续;

 

特别提醒:

 

1、 对现役军人(含武警)已持有军照的申请地方驾驶证,其考试科目的要求按照公安部《驾驶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申办手续:填写《机动车驾驶员申请表》并体检盖章,携带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的有效驾驶证,现役军人、武装警察的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来所申办,复试道路考试合后换发地方驾驶证。如果军照为小型乘座车或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龄满三年以上的可免道路考试,直接换发地方驾驶证;

 

2、对部队离退休人员(无地方身份证件的),参照现役军人初领地方驾驶证的办法,凭军人身份证明以及部队团以上单位证明,若年龄未满70周岁经体检合格,允许申领或换发地方驾驶证。

 

3、团以上证明中必须注明18位军人身份证证号以及在宁的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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