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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开办商品展销会应提交的材料(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办事流程图 暂无!
办事时间  
办事地点  
办事时限  
相关材料 1、主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2、《举办商品展销会登记申请书》,内容包括:商品展销会名称,起止日期、地点,参展商品类别,举办单位银行帐号,举办单位会务组负责人员名单,商品展销会筹备办公室地址、联系电话等;
3、商品展销会场地使用证明;
4、商品展销会实施方案;
5、举办单位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联办单位协议;
7、与展销会规模相适应的信誉保证金(由场地出租方出具证明);
8、与展销会相对应的批文、证明材料;
9、外地来宁办展,需提交当地工商局出具的《外出办展核转证明》;
10、在开展前报送《商品展销会参展经营者备案表》,内容包括:参展经营者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参展商品类别、注册地电话等。
办公地址:市工商局南楼511室
办公电话:84648892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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