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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内容(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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