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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民法考点: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发布日期:2012-11-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1.共同共有的内部关系

共同共有的内部关系是共同共有的对内效力,是共同共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共有人的权利体现为对共有物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义务体现为对共有物承担平等的义务。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的各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因此,共同共有人也不能像按份共有人那样转让自己的潜在份额。共同关系终止,共同共有方消灭。

2.共同共有的外部关系考试用书

共同共有的外部关系是共同共有的对外效力,是共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为一种连带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共有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共有人应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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