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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筑工程索赔?
发布日期:2012-11-12    作者:徐涛律师
工程索赔的概念在我国已有十多年时间,但是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不少人认为索赔仅仅是一种合同纠纷,并把索赔得到的费用看作是一种意外之财。由此,受害人往往基于对自己信誉及对今后工程承揽等方面的考虑, 不敢提出索赔, 这就形成了对索赔认识上的误区。因此, 要使索赔工作更顺利的进行, 必须走出认识误区, 正确理解索赔的含义。
索赔概念
 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
索赔作为一种补偿要求,具有下列特征
第一,索赔发生在有实际经济损失的前提下;
第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或根据法律及惯例,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承担有约定;
第三,经济损失的责任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在合同中规定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
第四,索赔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需通过一定方式解决。
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编辑点评:索赔是合同执行阶段一种避免风险的方法,同时也是避免风险的最后手段。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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