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制定综合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广东省档案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 |
数量及方式 | 无 |
条 件 | 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
申请材料 | 无 |
申请表格 | 无 |
申请受理机关 | 监督指导处,电话82108536 |
决定机关 | 市档案局 |
程 序 | 1、制定综合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2、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3、公布。 |
时 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无 |
法律效力 | 具备规范性文件效力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