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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中的加班规定
发布日期:2012-11-09 作者:
董作义律师
北京劳动法律师对针劳动关系中的加班规定的概述: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以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星期六加班算入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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