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需及时处理的2大问题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及时处理的2大问题
第一节 处理好与交警部门的关系
一、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是交通事故的主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划分双方责任,受害人应当尊重并配合交警工作,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
专家律师提醒:很多交通事故情形,事故责任划分并不太明确,既可以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也可以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因此,应当积极配合交警工作,尽量争取有利于自己的责任划分。
二、催要医疗费
在上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前,交警队催要医疗费的效果较好,所以,受害人要抓住这段有利时间,让肇事方垫付足够的医疗费用。
三、需要从交警队取得的材料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交警队应当取得如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肇事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肇事司机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4)肇事车辆保险相关信息;
(5)如伤情较为严重,应当索要《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委托书》;
(6)验伤通知单。
专家律师提醒:受害人如无法取得相关材料,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相关事宜。
第二节 住院治疗
一、积极治疗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应积极住院治疗,待伤情治愈后再出院。
专家律师提醒:实践中,由于医院的医疗资源较为紧张,很多医生催着患者出院,如果肇事者承担的是全部或主要责任,建议受害人伤好后再出院,这样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利,同时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也可以主张的更多一些。
二、住院期间应当注意的事项
住院期间,应当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医生在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上面书写的内容对受害人的伤残级别评定及理赔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三、出院时需收集的材料
伤者出院时应当向医院索取如下材料:
(1)住院病历;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X光片、CT片及报告单;
(4)医院用药明细单;
(5)住院期间医疗费的发票及相关收据;
(6)出院小结;
(7)交警队的验伤通知单。
专家律师提醒: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四、出院应当注意的事项
1、如伤者需转院治疗,注意让医院开具转院证明;
2、正常出院时,医院的相关材料应当将以下事项描述清楚:
(1)受伤时的症状、出院时的情况;
(2)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出院后是否需要护理;
(3)出院后休息时间;
(4)后期治疗费;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专家律师提醒: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至关重要,会直接影响到伤残级别的评定及理赔项目,如您不能确定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对理赔是否有利,可以聘请专业律师给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