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软件出口合同登记
法律依据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31号),原外经贸部《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或自营进出口权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二)软件出口项目不在国家商务部公布的禁止、限制目录内。

申请材料   (一)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要求介绍双方公司名称,进口方情况,合同概况,说明资金来源。如合同中的支付方式选择提成,需说明计算依据及方法)
  (二)《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表》(网上填写或下载填写打印)
  (三)软件出口合同正式文本
  (四)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国内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
  (五)内资企业提供进出口资格证书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证书,验原件)
  (六)外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非中文本的都必须附中文翻译文本,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以上材料请到贸工局网站下载://www.szbti.gov.cn/gov/wjc/index.php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贸工局
决定机关
程  序   (一)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二)经办人员对项目进行初审;
  (三)处领导对项目进行复审;
  (四)500万美元以上项目报主管局长审核;
  (五)出具《登记证书》。
时  限   登记内容与合同相符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颁发合同登记证书;不符的,通知企业修正,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颁发登记证书。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无
年审或年检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