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非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由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
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相应法律规定进行解决。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公证机关: (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