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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找工作受骗后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2-10-04    作者:柴海艳律师
警方提示:找工作受骗后怎么办?      皮包公司、黑中介、骗子公司的存在,使在暑期打工找工作的同学们防不胜防,如果同学们找工作被骗,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滨海派出所民警为你提供了以下建议,请根据实际情况对照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找工作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监察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但由于劳务诈骗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劳动、人事等部门,求职者应该根据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若被投诉对象为合法机构,求职者可以找劳动部门;若被投诉方为无证无照经营的职介公司,求职者可以同时投诉到工商、劳动部门;若求职受骗情况特别严重,诈骗金额大,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
  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持有《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等合法证照。如遇到无证或证照不全的“黑职介”,应及时向相关劳动部门或工商部门反映。劳动部门可根据有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所收职介费可退还受骗者。如果职介机构收取一定职介费用后“立马消失”的,则属于明显欺诈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职介中心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所列待遇、薪金、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求职者应向劳动部门反映,请求查处。劳动部门可处罚职介中心,并将相关费用退还求职者。求职者的损失,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用人单位以收取培训费、押金、保证金、担保金作为录用条件的,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求职者可以拒绝交纳,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
  用人单位以招聘推销员为名,订立推销员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致使推销员不能获取报酬的,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由劳动部门进行查处。如果其情节触犯了刑法,应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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