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序号 |
证据名称 |
证实内容 |
备 注 |
1 |
原告身份证、结婚证 |
原告身份情况以及原、被告系夫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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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5 年 3 月 2 日 ,被告阿黄与其友的 QQ 聊天记录 |
被告与其单位女同事有不忠实于婚姻的行为 |
123 X444221 是被告 QQ 号 4223X2233 是其友 QQ 号 |
3 |
被告的录音 |
被告亲口承认证据 1 中的 QQ 聊天记录所述属实 |
录音时间: 2005 年 3 月 14 日 录音地点: 录音人: 在场人: |
4 |
被告与其女同事密切往来的电话帐单 ( 2004 年 10 月 —2005 年 4 月) |
被告与女同事往来过于不正常的密切,常常在深夜十一点以后通话。 |
1133333X237 是被告的手机号 133X4444487 是女同事某某的手机号 |
5 |
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上海公司的手机用户基本资料单 |
号码为 1133333X237 的手机为被告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