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登记 |
法律依据 |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3宗鉴定案例或者省级以上刊物刊登的相关专业论著、科研成果; (二)具有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5宗鉴定案例。 (三)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资历证明,并提供5宗鉴定案例。 (四)具有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的司法鉴定业务且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前列各项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符合行业规定,且拟执业机构应是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1、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3、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5、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6、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胜任司法鉴定工作;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申请材料 | 公民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申请表; (二)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登记呈批表; (三)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五)地市级行业协会或者相关单位县团级以上主管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思想道德品行、执业年限及执业纪律方面的书面证明。 (六)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聘用合同 (七)申请兼职执业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兼职的证明。 (八)公安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包括监察、劳动、卫生、交通、建设、财政、保险、商检、食品药品检验、环保、文物等)委托的相关专业鉴定案例(含目录),以及省级以上刊物刊登的相关专业论著、科研成果(以上复印件一份)。 (九)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凡提供复印件的,受理的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与原件核对并签章,所有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张。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司法局 |
决定机关 | 省司法厅 |
程 序 | |
时 限 |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5年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