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 |
法律依据 |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府〔2006〕2号) ; 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办〔2007〕50号)。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相关机构连续工作1年以上,个人上年度计税工资薪金收入30万元以上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一、在我市各类传统产业企业、科技企业、金融企业、物流企业、文化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担任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重大课题负责人的人员。 |
申请材料 | 一、个人材料: (一)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市人事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申报人任职证明(任命书、任职聘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申报人由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或本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申报人为法人代表人的,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二、企业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市人事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单位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三份(此表可网上下载);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由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征信机构: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银座国际三楼,电话:82873169,网址:www.szpcs.com) (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竹子林益华大厦411,电话:83187932,网址:www.szcredit.com.cn)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事局 |
程 序 | 一、 符合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条件个人,于每年6月15日前通过所在单位向相关产业的政府部门申报。 (贸工局材料受理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0号窗口,电话:82107474) (金融办材料受理点:市民中心C区4062,联系人:陈颖,电话:82105466) (文产办材料受理点:深南中路1043号市文产办5楼,联系人:肖少华,电话:25987997) (科信局材料受理点: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1楼南大厅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联系人:吴小姐,叶小姐,电话:83699443) (交通局材料受理点:深圳市深南路竹子林交通局701室,联系人:向争,电话:83168339) 二、各产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奖候选人员汇总表(市人事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及候选人材料报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三、 市人事部门联合市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形成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年度奖励方案,于每年7月31日前提交联席委员会审定。 四、 联席委员会每年8月31日前确定并公布年度奖励方案,并通知获奖人。 五、 市财政部门就在年度奖励方案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将获奖人的奖励金划入其帐户。 |
时 限 | 在全市候选人材料汇总工作完成后60天内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