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趁朋友睡觉实施盗窃获刑
作者:徐剑 | 来源:光明网 |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罗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2011年8月28日下午,被告人罗平在丰城市袁渡集镇其朋友杨赣坪家睡觉。醒来后,发现杨赣坪家中没人,便在其睡觉的房间柜子里偷走人民币7000元和一个4000元的存折。8月29日上午,被告人罗平将其中的2000元现金存入中国农业银行丰城支行袁渡分理处,其余的5000元挥霍,并将盗窃的存折丢弃。案发后,被告人罗平的亲属退赔被害人人民币7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已退清全部赃款,自愿认罪,又是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