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者造成单位损失,用人单位能否直接扣发工资
发布日期:2012-09-02    作者:110网律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单位每月扣除劳动者工资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因此,由于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该损失可以用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单位可以直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金额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