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子和男酒友开房 夜里盗走6千余元
作者:甘怀强 陈韵妃 | 来源:法治网 | 19岁女子和刚认识的男子去开房,夜里趁男子睡着后,偷走了男子随身携带的6023元。8月1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件,依法以盗窃罪判处银梦珍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付某经济损失六千零二十三元。
2012年3月14日晚上,银梦珍和刚认识的付某入住贵港市江北中路港宝宾馆402房。次日凌晨3时许银梦珍趁付某熟睡之机,盗走付某钱包以及裤袋内人民币6023元,后逃到南宁。银梦珍用赃款人民币3383元人民币购买了2个黄金戒指,人民币1400元用于个人消费,还剩人民币1240元人民币。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上述2个黄金戒指和人民币1240元缴获。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银梦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银梦珍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