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犯有挪用资金罪的该如何处罚?
应该按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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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