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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黄浦江防汛墙保护范围内工程及堆物的审批(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水务局行政审批受理处
办理地址: 江苏路389号(东诸安浜路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除外),9:00-11:30,13:00-16:30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申请单位
申办手续:   1.在黄浦江防汛墙保护范围内施工及堆物的书面申请报告表
  2.建设项目的批文和平面布置图(1:500)
  3.建设单位与防汛墙业主单位签订的施工期间防汛责任协议书
  4.有关防汛墙设计单位提出的保护防汛墙技术措施等
  5.防汛应急预案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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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上海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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