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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判刑 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12-07-27    作者:110网律师

东莞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判刑 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认定
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3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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