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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消火栓迁移、升高、拆除(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消防局司令部战训处
办理地址: 河南中路280号203室
办理时间: 每周一、三、五上午9:00-11:30
办理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自来水公司现场堪察,15个工作日内批复。
申办对象资格: 因道路施工(包括拓宽、改变路面结构)、建筑施工等需将市政消火栓移位、升高或者拆除。
申办手续: 1、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2、向上海市消防局司令部战训处领取并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3、所涉及道路消火栓1:500市政道路地下综合管线图。
办理程序: 单位申请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依据: 《上海市消防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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