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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货币罪的追诉标准
发布日期:2012-07-24    作者:110网律师
 
 伪造货币案
第一条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伪造货币案
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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