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交出原物通知书 ____人民法院责令交出原物通知书
( ) 执字第 号
____________:
本院在执行____________一案中,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交付的标的物________被你(或你单位)隐匿(或非法转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7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限你(或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交出____________。逾期不交的,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特此通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院印)
附: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
二、正文
1.抬头写明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
2.责令交出原物的原因。表述为:“本院在执行____________一案中,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交付的标的物____被你(或你单位)隐匿(或非法转移)。”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应交付标的物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3.责令交出原物的法律依据。表述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7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4.通知内容。表述为:“限你(或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交出________。逾期不交的,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特此通知。”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交付标的物的期限,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交付的标的物名称、数量等内容。
三、尾部
1.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
2.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保持公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