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发布日期:2012-07-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再审申请书。(当事人的人数再加二份,比如原告、被告、第三人各一个,就要交3+2份,即5份,必须是原件。)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4、再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果是律师办理,须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单位的情况。一份,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法人的情况。一份,原件。)
8、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非法人单位的情况,比如合伙企业。一份,原件。)
9、授权委托书。(一份,原件。)
10、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身份证或律师证复印件一份(律师证复印件盖律所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者律师证原件)
11、律师事务所函。(适用于律师代理的情况。一份,原件。)
12、原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一份,复印件。)
13、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一份,复印件。)
14、提供光盘。(提供再审申请书、一审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的电子文档,要求WORD格式,一份,须制作成光盘。如果存在重审的情况,发回重审的裁定,重审判决书等也要制作成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