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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
发布日期:2012-06-26    作者:张敬辉律师
城市房屋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的需要,由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对现存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并对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进行迁移安置和适当补偿的行为,一般简称房屋拆迁。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房屋拆迁依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其进行不同的分类。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性质,可分为公房拆迁和私房拆迁。按照被拆除房屋的用途,房屋拆迁可分为住宅房屋拆迁和非住宅房屋拆迁,住宅房屋拆迁较多地涉及到公民个人的权益,比非住宅拆迁的工作量更大,困难更多。依土地所有人不同,拆迁房屋可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在这里所讲的房屋拆迁专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而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拆迁属于征地拆迁,在征地法律关系中予以解决,依房屋拆迁中是否实施强制措施,可将房屋拆迁分为强制拆迁和非强制拆迁。
  房屋拆迁,直接关系到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同时又关系着城市规划和国家建设的实现,是一个十分敏感、普遍、复杂的社会问题。由于城市规划和国家建设的需要,必须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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