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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12-06-26    作者:张敬辉律师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实施者本人,或者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行政法的范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上述规定,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民事侵权法律之间的衔接条款,是为了保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遭受的民事损害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很多都可能给他人造成财产的、人身的损害。这些违法行为兼具行政违法性和民事侵权双重特征。除了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予以警告、罚款乃至行政拘留的处罚外,对造成被侵害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损害的,还应当依照有关民事侵权法律的规定,由责任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够不仅对违法行为人给予应有的惩戒和教育,而且充分保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害,既包括给自然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也包括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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