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备案程序办事指南
事项 |
跨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备案程序 |
办事指南 |
办理机构: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受理申请地址、电话:北京市宣武区马连道路4号 5193803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条件:获准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获准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应当凭经营许可证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二、审核: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请单位必须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3、对申请单位的经营场所、机房进行实地考察。 时限: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前款规定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的,应当在15日内向备案者发出备案确认书,并向信息产业部报告。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通知备案者。待材料补齐后,应当在10日内向备案者发出备案确认书。 三、颁发备案确认书 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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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