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14C011 |
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市建委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办公地址: | 宣武区广莲路5号 |
乘车路线: | 802路、52路、21路、320路、827路北京西站下 |
联系电话: | 63951166-6204 |
监督电话: | 63987624 |
相关网址: | //www.bjjs.gov.cn |
备注: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6、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7、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正本及附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施工合同原件及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6)监理合同原件及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7)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和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正本及附件); (3)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施工合同原件及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5)监理合同原件及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6)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和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 (7)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法人委托书。 3、装饰装修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仅外立面装修时需提供); (3)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需出具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产权单位出具的同意装修证明); (4)施工合同原件及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5)监理合同原件及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6)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和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法人委托书。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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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