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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7C033-10
事项名称: 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
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6号)
3、《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卫生部令第50号)
4、《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5]498号
5、《北京市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分局)
办公地址: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bjda.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开办由所在区县的市药品监督局分局受理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1份;
2、变更前的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份;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
6、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出具同意许可的审核意见,制作《卫生许可证》,内容完整、正确、有效,格式、文字无误。
2、对不符合标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投诉渠道。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分局)
2、办公地址: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da.gov.cn

 

样表下载

授权委托书-许可类

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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