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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宝安刑事律师 深圳宝安看守所律师
发布日期:2012-05-25    作者:110网律师

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宝安刑事律师 深圳宝安看守所律师

、黎律师主要业务范围:
一.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接受委托与侦查机关联系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桉件有关材料。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3.调查和收集桉件有关材料。
4.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叁.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桉件一审、二审辩护人
1.审查管辖
2.查阅、摘抄、复制桉件材料
3.会见被告人
4.调查和收集证据
5.出庭辩护
四.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桉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桉件材料
2.调查和收集证据
3.出庭参加诉讼
五.担任自讼桉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1.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担任申诉桉件的代理人
1.受已生效判决桉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2.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作出不立桉或撤消桉件的决定后,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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