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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国外农作物种苗检疫(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0C035
事项名称: 引进国外农作物种苗检疫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植物保护站检疫科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9号
乘车路线: 300路、302路、367路、801路、702路、运通101路、运通104路,科技馆下车
联系电话: 62016351
监督电话: 82078426、82078403、82078443
相关网址: www.bjagri.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引进国外农作物种苗检疫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引进国外农作物种苗检疫审批应具备下列条件:
凡所在地为我市范围内,具有符合隔离试种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不具有进出口权的单位,需具有进出口权的单位作为其代理单位。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引进国外植物种苗检疫审批申请书
2、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批表
3、引种单位申报引进种苗的理由
4、引进种苗原产地病虫害发生情况
5、再次引种的,应出具种植地植物检疫机构签署的疫情监测报告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专职检疫员对种植基地进行隔离条件考察,与国内同科属植物隔离至少在500米以上,合格者签署同意进口意见。”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以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形式通知、送达申请人,并通过计算机网络或在办公场所公开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必须将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书面告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退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植物保护站检疫科
2、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9号
3、乘车路线:300路、302路、367路、801路、702路、运通101路、运通104路,科技馆下车
4、联系电话:62016351
5、监督电话:82078426、82078403、82078443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    http://www.bjagri.gov.cn

样表下载

引进国外植物种苗检疫审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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