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代理公司劳资纠纷律师,公司劳资纠纷律师
深圳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资纠纷调解
1、深圳市率先成立劳动关系矛盾调解中心,将司法、工会、行业协会、公安等10余个部门纳入调解中心成员单位,作为区政府调处劳资纠纷的专门性调解机构。
2、深圳以调解中心为平台,建立“两横一纵”联动大调解机制,内部横向整合劳动部门各科室调解力量。
3、调解工作纵向贯穿于区、街道、社区三级部门,联调联动合力快速调解劳资纠纷。
深圳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资纠纷表现形式
1、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截留劳动者工资,压低计件工价引发劳资纠纷。
2、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发大量的劳资纠纷。
3、家庭作坊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增多且处理难度大。
4、深圳市目前尚存在着大量家庭作坊,雇工人数少的几人,多则100多人,劳动用工极为混乱,是劳动争议产生和激化矛盾的源头之一。
5、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数量占绝大多数,主要是私营和个体户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劳资纠纷。
6、因此多从经济利益方面找回损失,而用人单位对违约出走的劳动者,也大多以经济赔偿为由提出申诉。
温馨提示
1、调解是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佳途径。建议双方当事人在我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积极寻求调解,尽快解决争议,减轻负担。
2、申请仲裁时应明确相关请求,如确需变更请求的,请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单项请求不超过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4、请当事人按时出庭。申请人不按时参加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