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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纠纷律师———民间借款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发布日期:2012-05-15    作者:雷飞飞律师
武汉经济纠纷律师雷飞飞提示民间借款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随着民间借款行为越来越多,从而引发的借款纠纷也是层出不穷。雷飞飞律师现将民间借款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与大家共享。
一、诉讼主体无法确定的风险。
如果债权人在借款时因没有要求债务人写借条或借条非实际债务人所写,如果发生纠纷,债务人不承认借钱,就会造成法律上的债务主体不能确定的风险,债权人如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会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法律支持。
风险防范:
1、要求写书面借条(非欠条);
2、要求债务人本人当面书写签字、盖章,避免他人代写的情况发生;
3、如债务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要求其写明其个人是债务承担者。
二、债务人无法联系的风险。
如果债务人工作经常变动、住址也不稳定,一旦发生借款纠纷,如债权人无法提供债务人的住址及其身份信息,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予立案。
风险防范:
1、在借款协议中,应将对方的详细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写清楚;
2、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三、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
债权人如果一直怠于催要借款。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法律将无法保护其权利。
风险防范:
1、如还款时间即将到两年,要求债务人重新打借条;
2、如债务人不重新更换借条,可及时发出催款函或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形成诉讼时效中断事由;
3、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多次催讨未还,可及时提起诉讼。
四、用词不准的法律风险。
借条不要写成欠条。另外债务人在还款时也要注意严谨表述,切不可作如“还欠款多少元”的表述。
风险防范:
不要使用多音字,多义字,如确实要用,可多写几个单句,相互印证。
五、内容上的法律风险。
在借款纠纷中,有相当一部分借条因为内容太简单或内容被篡改而引发争议。
风险防范:
1、写清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要明确到年月日)等基本要素;
2、签字与正文之间不要有过大空隙,要用签字笔书写。
六、无还款能力的法律风险。
如果债务人可能无还款能力的,为了减小债权人的风险,在借款时最好让债务人提供担保。
风险防范:
1、让债务人提供财产担保,最好是不动产(需作登记);
2、让债务人提供人保,最好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

雷飞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湖北省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办公电话:1860712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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