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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12-05-15    作者:蒋艳超律师

用人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如何维权?
1.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如何确定?
基数为:企业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并且不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缴费比例为:上述费用的20%。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手册(试行)》:企业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0%。
2.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如何确定?缴费比例是多少?
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但是,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应该按照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300%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典型案例:
李某月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5000元,津贴1000元,奖金:2000元。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00元。
单位在给李某缴纳养老保险费为:1000元×20%=200元。
评析:本案中单位存在少给李某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形,李某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应为工资总额,即:1000+5000+1000+2000=9000元。
单位应为李某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9000×20%=1800元。
3.用人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如何维权?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等法规,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职工可以:
第一:要求用人单位缴纳。
第二: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要求处理,单位将面临罚款的处理。
第三: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不行的话,向法院起诉。
第四: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对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通知予以明确,2010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照19%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分为三个档次,即可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90%或100%,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来选择。国家如果有新的规定,则按国家规定适时调整。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计算表(缴费比例19%)
  1.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全年应缴纳:2524.42×60%×19%×12=3453.40
  2.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
  全年应缴纳:2524.42×90%×19%×12=5180.11
  3.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
  全年应缴纳:2524.42×100%×19%×12=5755.68
  9月底前缴纳的人员将不收取利息,从10月1日开始缴纳的将收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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