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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黄某、向某与长沙某公司劳动争议案
发布日期:2012-05-15    作者:李芬团队律师
    罗某、黄某、向某先后进入长沙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某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会保险,且在相继工作数月后将其三人纷纷辞退。罗某等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多次与某公司协商并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未果,委托本律师代理维权。
    本律师详细分析其在劳动仲裁中的失误,重新搜集证据、整理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依法全部支持了罗某、黄某、向某要求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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