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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过错致婴儿脑瘫 赔偿30万元
发布日期:2012-05-11    作者:徐涛律师
 医院过错致婴儿脑瘫 赔偿30万元
   “一个新生命从出生就开始了一生的悲剧,他的人生已彻底毁掉了……”6月4日上午,在咸阳市中院1号法庭里,张会流泪陈述着。7年前,妻子张艺在杨凌示范区医院生产过程中,由于医院的过错导致他们的儿子张涛涛脑瘫,需终身护理。一条艰难的维权之路摆在了他和妻子的面前。     张会和妻子张艺都是教师,家住在杨凌示范区。2000年7月27日,他们的爱情结晶就要降生了,于是到杨凌示范区医院就医。下午4时许,张艺感到腹坠疼,家人急忙去寻找医生,但当时医生和助产士都没有来。直到晚7时16分,张艺才经过手术将儿子张涛涛产下,儿子随后就被送往儿科进行吸氧和静脉注射点滴。当晚,护士发现张涛涛头部左侧大面积凸起,医生认定是静滴外渗,拔掉针头后患处一直肿胀。五天后孩子病情仍不见好转,这才由儿科段大夫护送转至西安儿童医院,但随后被诊断为“缺氧缺血性脑病及窒息后心肌病,吸入性肺炎、头皮坏死”。“缺氧脑病”成为导致张涛涛脑瘫的主要原因,致使其至今不能独立、自理、智力不健全。
  事发后,张会、张艺夫妇在与医院多次协商无果后,将医院告上法庭。然而,漫长的司法鉴定过程一拖就是4年。今年3月26日,杨陵区人民法院认定杨凌示范区医院有医疗过错,造成原告张涛涛脑瘫,判被告赔偿各种费用318983元。
  不久,被告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于一审判决中没有支持的特殊教育费、康复治疗等费用,张会夫妇也提起上诉,一个更为艰难和漫长的官司又开始了。昨日,该案在咸阳中院第二次开庭,法庭当庭未作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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