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故意杀人刑事案件
一起故意杀人刑事案件
案情:贾某与吴某因琐事发生冲突,贾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09年9月的一天下午,贾某守候在吴某下班回家的路上,趁吴某不备,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对吴某连刺数刀,致吴某重伤。吴某奋起反抗,一会儿双方撕打在了一起,刀被击落在地,吴某眼疾手快,将刀抓在了手中一刀刺中了贾某要害致贾某当场死亡。
辩护意见:吴某是正当防卫。因为贾某对吴某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且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故意。当时虽然刀已经被击落,刀已在吴某的手中,但吴某已负重伤,贾某对吴某的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吴某此时对贾某造成损害,应属于正当防卫,且未造成防卫过当。吴某应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