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伙 经 营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组建海则里沙场,该沙场所有资产均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约定投资份额各占投资总额的50%。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吴城镇海则里村河道疏通、采沙和回填地工程项目。采沙面积为海则里靠河的越70亩土地,回填面积约为30亩。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预约为2年,从2008年5月起,至现所征用的70亩沙地洗完、回填为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海则里沙场以甲乙方的名义修建,合伙人双方的前期投资为:甲方投资土地租用及疏通乡镇和村民的关系,乙方投资为一部沙机、两部铲车、电缆和水泵等物资。本项投资不以人民币折合,作为开设沙场的前期公平投资。
2、在沙场开始动工建设后,根据沙场对资金的实际需要,甲乙双方以现金方式进行投资。约定甲乙双方的后期现金投资比例为1:2。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第五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海则里沙场在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沙场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各派经营管理人员一名,负责保管财物、管理场地人员、出售产品、收银和记账。沙场会计由甲方在场人员担任,每日结算一次,乙方在场人员核实后签字。
沙场当天的现金收入由会计暂时保管。在留足5000元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当天的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存放到开户银行。
沙场出纳由甲乙双方合伙人共同担任,现金支取由甲乙双方相跟支取。
会计应将当月盈余于次月1日至2日结算,并以书面形式报合伙投资人。
沙场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沙场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为吴城信用社,银行账号由双方共同确定。
沙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沙场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合同订立、决策、开支、用人等活动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方才生效。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月结算单为依据,按各自50%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财产,按1:1的比例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三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另一个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沙场的财物及流动资金。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对对方给予赔偿。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征用的沙地被采完,土地回填完成;②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因不可抗力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或者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1:1比例承担。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